CETV E 视界:(崔凡)更便利、更自由!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实施
(来源:CETV E视界 2021-06-21)
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正式颁布实施。6月21日上午国务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相关情况。当天,中国教育电视台全媒体新闻杂志栏目《e视界》电话连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海南研究院院长崔凡教授,就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难点和过渡性措施等问题进行了解读。
主持人:崔院长您好,现在如果我们要确保海南自贸港如期顺利地封关的话,您觉得还有哪些难点?中间需不需要有哪些过渡性的措施?
崔凡:我觉得最大的难点是,既要健全内地与海南之间的二线海关的制度,二线要管住,要能够防止走私,同时又要避免削弱内地与海南之间的产业链联系,要便捷内地与海南之间的货物、物品、人员和运输工具的流通,实际上要做到这种平衡是非常不容易的。
现在我们在过渡期首先就是要落实好一些早期收获,比如刚才主持人谈到的,一负三正零关税的货物清单,另外要搞好洋浦保税港区、海口综合保税区这些海关特殊监管区的试点,同时要为全岛封关运作做好软件和硬件的准备,要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打击套购、走私等行为,防止税收优惠措施被滥用,形成所谓的避税天堂。
享受优惠措施的企业应该是这些实质性运营的企业。从企业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到事中、事后监管,有关部门都需要把好关,防止空壳公司滥用优惠措施。各地的招商引资部门也需要避免超越法定权限来承诺优惠措施,监管部门要健全大数据管理系统,提高监管水平,从而形成一个质量很高的自贸港的政策体系。
主持人:另外如果我们要落实好实施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话,您还有哪些建议?
崔凡:我觉得现在要实施好自贸港法最主要的是需要制定和完善一系列配套清单,还有一些具体的管理办法。比如说封关运作之前,我们现在一负三正的零关税清单中间还有岛内居民消费的零关税正面清单,还有待推出来,还有跨境服务贸易的负面清单,我们也还需要推出。
那么另外已经推出的比如海南版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清单,以及各种各样的鼓励类目录,也都有优化完善的空间。封关运作以后,还要有禁止和限制进出口货物和物品的清单,进口征税目录,还有货物、物品以及运输工具在内地和海南自贸港之间进出的管理办法,这些具体的办法也都需要一一制定发布,这实际上是需要大量的工作的。
主持人:好,谢谢崔院长带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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